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94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進德本件被告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規定,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9月9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9月9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9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94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進德本件被告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規定,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9月9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