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上訴字第13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4月19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1346號上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陳忠誠選任辯護人文聞律師
涂成樞 律師 蕭萬龍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陳源貴 選任辯護人 阮祺祥 律師
廖美智 律師 巫宗翰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康國寬 選任辯護人蕭萬龍律師
張百欣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張渤琳 選任辯護人劉楷律師
李德正 律師被告 尹枝繁 選任辯護人 鄭華合 律師被告 黃兆君 選任辯護人 劉正穆 律師
洪榮彬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201號,中華民國100年1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4月19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蔡新毅
法官曾淑華法官王美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鄭靜如中華民國10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