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02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九九號
原告丙○○複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丁○○被告甲○○○複代理人 葉玉蘭 右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高敏俐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B法院書記官陳蕙楠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日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4月02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九九號
原告丙○○複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丁○○被告甲○○○複代理人 葉玉蘭 右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高敏俐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B法院書記官陳蕙楠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