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簡上字第11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簡上字第119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甲○○即被告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8月5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洪士傑
法官蘇碧珠法官林臻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洪培綺中華民國99年8月6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簡上字第11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05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簡上字第119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甲○○即被告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8月5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洪士傑
法官蘇碧珠法官林臻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洪培綺中華民國9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