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度繼字第1336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3年繼字第133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拋棄繼承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繼字第1336號聲請人 侯能通 聲請人 侯謝矯 聲請人 侯勝義 上列聲請人拋棄繼承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
家事法庭法官黃仁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
書記官蘇姵容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