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抗字第35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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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抗字第3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109年度抗字第353號抗告人即受刑人 梁時證 民國00年0月00日生上列抗告人因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9年9月21日裁定(109年度聲字第1305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理由
一、本件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即受刑人梁時證(下稱抗告人)所涉犯附表編號1至6、8至11、22之罪皆為施用毒品罪,抗告人並無損害他人及社會。再觀附表編號12至21所犯之罪犯罪所得為新臺幣7000元,抗告人於民國106年12月14日入監服刑後,已用勞作所得繳清上開犯罪所得。綜上所述,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定其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4年6月,尚嫌過重,未審酌抗告人犯後態度及已繳清犯罪所得,請鈞院更為裁定較輕之刑云云。
二、按數罪併罰如何定其應執行刑,應由法院視個案具體情節之不同,以其各罪所宣告之刑為基礎,本其自由裁量之職權,依刑法第51條所定方法為之(最高法院101年度台非字第35
1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9年度台非字第207號判決、102年度台抗字第1110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原裁定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已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因受刑人具狀請求檢察官就附表編號2、4、5、7、10、11得易科罰金之罪、編號1、3、6、8、9、12至22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聲請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有受刑人聲請書1紙可稽,經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均係於最先判決確定日即附表編號1至6判決確定日前為之,檢察官向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即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復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脫逃之罪質及各罪實施之時間間距,兼衡以受刑人個人之應刑罰性及所犯各罪對於社會之整體危害程度等情狀,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因而認本件檢察官聲請核與上開規定要無不合,應予准許,而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6月。
四、查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57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係對一般犯罪行為之裁量,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使以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個案之裁量判斷,除非有全然喪失權衡意義或其裁量行使顯然有違比例、平等諸原則之裁量權濫用之情形,即不得任意指其為違法或不當。本件抗告人所犯如附表所示計22罪(各罪刑度詳如附表所載),所處有期徒刑總和合計為79年10月,已逾30年,內部界限為16年4月,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在卷可證。經核原裁定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4年6月,並未逾越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且無違反自由裁量之內、外部界限或濫用其職權可言,亦無全然喪失權衡意義或其裁量行使顯然有違比例、平等諸原則之裁量權濫用之情形,亦難謂有侵害抗告人原本已有之權益。抗告意旨以犯後態度、已繳清犯罪所得等為由,指摘原裁定所定應執行刑過高,提起抗告,難認有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8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李璧君
法官葉文博法官石家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8日
書記官楊馥華附表:受刑人梁時證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6年8月23日│106年10月19日│106年10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橋頭地檢106年度毒偵│橋頭地檢106年度毒偵│橋頭地檢106年度毒偵││年度案號│字第2788、2826、3135│字第2788、2826、3135│字第2788、2826、3135│││號│號│號│├───┬────┼──────────┼──────────┼──────────┤││││││││法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最後├────┼──────────┼──────────┼──────────┤││││││││案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3月31日│107年3月31日│107年3月31日│├───┼────┼──────────┼──────────┼──────────┤││││││││法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確定├────┼──────────┼──────────┼──────────┤││││││││案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判決││││││├────┼──────────┼──────────┼──────────┤││判決│107年3月31日│107年3月31日│107年3月31日│││確定日期││││├───┴────┼──────────┼──────────┼──────────┤││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備註│第3431號(編號1、3、6│第3432號(編號2、4、5│第3431號(編號1、3、6│││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10月││宣告刑│││││││││├────────┼──────────┼──────────┼──────────┤││106年10月21日18時至│106年10月23日│106年10月25日││犯罪日期│106年10月22日11時10│││││分│││├────────┼──────────┼──────────┼──────────┤││││││偵查(自訴)機關│橋頭地檢106年度毒偵│橋頭地檢106年度毒偵│橋頭地檢106年度毒偵││年度案號│字第2788、2826、3135│字第2788、2826、3135│字第2788、2826、3135│││號│號│號│├───┬────┼──────────┼──────────┼──────────┤│││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法院│││││││││││最後├────┼──────────┼──────────┼──────────┤│││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案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3月31日│107年3月31日│107年3月31日│├───┼────┼──────────┼──────────┼──────────┤││││││││法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確定├────┼──────────┼──────────┼──────────┤││││││││案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107年度審訴字第226號││判決││││││├────┼──────────┼──────────┼──────────┤││判決│107年3月31日│107年3月31日│107年3月31日│││確定日期││││├───┴────┼──────────┼──────────┼──────────┤││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備註│第3432號(編號2、4、5│第3432號(編號2、4、5│第3431號(編號1、3、6│││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編號│7│8│9│├────────┼──────────┼──────────┼──────────┤││││││罪名│脫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4月││││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8月││││││├────────┼──────────┼──────────┼──────────┤││106年12月21日│106年6月10日│106年9月3日││犯罪日期│││││││││├────────┼──────────┼──────────┼──────────┤││││││偵查(自訴)機關│橋頭地檢107年度偵字│橋頭地檢107年度撤緩│橋頭地檢107年度撤緩││年度案號│第126號│毒偵字第47、59號│毒偵字第47、59號││││││├───┬────┼──────────┼──────────┼──────────┤│││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法院│││││││││││最後├────┼──────────┼──────────┼──────────┤│││107年度簡字第675號│107年度審訴字第737號│107年度審訴字第737號│││案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6月19日│107年10月30日│107年10月30日│├───┼────┼──────────┼──────────┼──────────┤││││││││法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確定├────┼──────────┼──────────┼──────────┤││││││││案號│107年度簡字第675號│107年度審訴字第737號│107年度審訴字第737號││判決││││││├────┼──────────┼──────────┼──────────┤││判決│107年7月17日│107年11月21日│107年11月21日│││確定日期││││├───┴────┼──────────┼──────────┼──────────┤││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備註│第4870號│第7519號(編號8、9應│第7519號(編號8、9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5月│││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106年9月4日│106年6月10日│106年7月17日││犯罪日期│││││││││├────────┼──────────┼──────────┼──────────┤││││││偵查(自訴)機關│橋頭地檢107年度撤緩│橋頭地檢107年度撤緩│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年度案號│毒偵字第47、59號│毒偵字第47、59號│第12920號、107年度偵│││││字第1153、3077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法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最後├────┼──────────┼──────────┼──────────┤│││││107年度訴字第120號│││案號│107年度審訴字第737號│107年度審訴字第737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7年10月30日│107年10月30日│108年1月15日│├───┼────┼──────────┼──────────┼──────────┤││││││││法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確定├────┼──────────┼──────────┼──────────┤││││││││案號│107年度審訴字第737號│107年度審訴字第737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判決││││││├────┼──────────┼──────────┼──────────┤││判決│107年11月21日│107年11月21日│108年2月14日│││確定日期││││├───┴────┼──────────┼──────────┼──────────┤││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7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備註│第7520號(編號10、11│第7520號(編號10、11│第1280號(編號12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月)││││││└────────┴──────────┴──────────┴──────────┘┌────────┬──────────┬──────────┬──────────┐│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106年7月22日│106年9月20日│106年9月6日││犯罪日期│││││││││├────────┼──────────┼──────────┼──────────┤││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偵查(自訴)機關│第12920號、107年度偵│第12920號、107年度偵│第12920號、107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153、3077號、│字第1153、3077號、│字第1153、3077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法院│││││││││││最後├────┼──────────┼──────────┼──────────┤│││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案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月15日│108年1月15日│108年1月15日│├───┼────┼──────────┼──────────┼──────────┤││││││││法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判決││││││├────┼──────────┼──────────┼──────────┤││判決│108年2月14日│108年2月14日│108年2月14日│││確定日期││││├───┴────┼──────────┼──────────┼──────────┤│備註│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280號(編號12至22│第1280號(編號12至22│第1280號(編號12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月)│月)│月)│└────────┴──────────┴──────────┴──────────┘┌────────┬──────────┬──────────┬──────────┐│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106年9月12日│106年10月13日│106年8月12日││犯罪日期│││││││││├────────┼──────────┼──────────┼──────────┤││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偵查(自訴)機關│第12920號、107年度偵│第12920號、107年度偵│第12920號、107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153、3077號、│字第1153、3077號、│字第1153、3077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法院│││││││││││最後├────┼──────────┼──────────┼──────────┤│││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案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月15日│108年1月15日│108年1月15日│├───┼────┼──────────┼──────────┼──────────┤││││││││法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判決││││││├────┼──────────┼──────────┼──────────┤││判決│108年2月14日│108年2月14日│108年2月14日│││確定日期││││├───┴────┼──────────┼──────────┼──────────┤││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備註│第1280號(編號12至22│第1280號(編號12至22│第1280號(編號12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月)│月)│月)││││││└────────┴──────────┴──────────┴──────────┘┌────────┬──────────┬──────────┬──────────┐│編號│19│20│2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106年7月15日│106年7月17日│106年7月15日││犯罪日期│││││││││├────────┼──────────┼──────────┼──────────┤││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偵查(自訴)機關│第12920號、107年度偵│第12920號、107年度偵│第12920號、107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153、3077號、│字第1153、3077號、│字第1153、3077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法院│││││││││││最後├────┼──────────┼──────────┼──────────┤│││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案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月15日│108年1月15日│108年1月15日│├───┼────┼──────────┼──────────┼──────────┤││││││││法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橋頭地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判決││││││├────┼──────────┼──────────┼──────────┤││判決│108年2月14日│108年2月14日│108年2月14日│││確定日期││││├───┴────┼──────────┼──────────┼──────────┤││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備註│第1280號(編號12至22│第1280號(編號12至22│第1280號(編號12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月)│月)│月)││││││└────────┴──────────┴──────────┴──────────┘┌────────┬──────────┐│編號│2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106年12月13日││犯罪日期│││││├────────┼──────────┤││橋頭地檢106年度偵字││偵查(自訴)機關│第12920號、107年度偵││年度案號│字第1153、3077號、│││107年度毒偵字第752號│├───┬────┼──────────┤│││橋頭地院│││法院│││││││最後├────┼──────────┤│││107年度訴字第120號│││案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年1月15日│├───┼────┼──────────┤││││││法院│橋頭地院││││││確定├────┼──────────┤││││││案號│107年度訴字第120號││判決││││├────┼──────────┤││判決│108年2月14日│││確定日期││├───┴────┼──────────┤││橋頭地檢108年度執字││備註│第1280號(編號12至22│││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