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中簡上字第1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中簡上字第161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另案羈押在臺灣臺中看守所)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莊深淵
法官郭妙俐法官蔡建興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碩薇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中簡上字第1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6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中簡上字第161號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另案羈押在臺灣臺中看守所)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莊深淵
法官郭妙俐法官蔡建興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廖碩薇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