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39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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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39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9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396號聲請人 徐炘榆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30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8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劉正中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9月24日
書記官吳克雯┌──────────────────────────────────────────────┐│股票附表:109年度除字第39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君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5│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