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092號刑事調解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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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附民移調字第1092號刑事調解筆錄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請求賠償損害
調解筆錄
聲請人 周品辰
相對人 潘宥宇
洪正汶 上當事人間113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092號就本院112年度審易字第3532號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刑事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人員:法官曾雨明書記官翁珮華通譯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周品辰相對人潘宥宇
洪正汶
三、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各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肆仟元,給付方式:民國113年8月11日前匯入聲請人指定帳戶內(中華郵政帳戶,帳號(700)0000000-0000000、戶名為周品辰)。
(二)聲請人其餘民事請求均拋棄,聲請人並願意於收妥全部款項後撤回本件之刑事告訴。
(三)本件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無程序費用之負擔。
四、以上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
聲請人周品辰相對人潘宥宇相對人 洪正汶中 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
書記官翁珮華法官曾雨明以上證明正本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翁珮華中華民國1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