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司促字第5038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司促字第50382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1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98年度司促字第50382號債權人台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債務人甲○○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佰貳拾壹萬壹仟伍佰伍拾參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緣債務人甲○○於民國93年12月6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以下同)4,300,000元,期限自93年12月6日起至113年12月
6日止,其中(1)2,000,000元及(2)2,200,000元,債務人於98年1月14日申請變更借款契約期限自93年12月6日起至
123年12月6日止。還款方式,每期1個月,自撥款日起,前三年按月計付利息,自第四年起,再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其中(1)2,000,000元,貸款利率按郵匯局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計算,嗣後隨郵匯局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調整而調整,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目前利率為2.125%;其中(2)2,200,000元,貸款利率按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儲金匯業局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2.575%計算,嗣後隨交通部郵政總局郵政儲金匯業局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調整時,均願自調整日起改按上開重新議定之利率或本行或郵政儲金匯業局調整後之年利率計息,目前利率為
2.167%;其中(3)100,000元,貸款利率自民國95年12月6日起,按本行公告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加1.37%計算,嗣後隨本行公告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調整而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目前利率為2.48%。上述借款如有一期未履行時,即視為全部到期,逾期未履行時,應自逾期日起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逾期六個月以上者,就超過六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計付之違約金,立有借據為憑。債務人已喪失期限利益,現積欠借款餘額新臺幣4,211,553元,並98年7月6日起即未繳息還本,迭經催討均未置理,依住宅貸款契約之約定,該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依法自應清償如請求之標的所示之本金、利息、違約金之債務。.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華民國98年10月1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周士翔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98年10月12日
書記官林宜正附表98年度司促字第50382號利息: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1│新臺幣│甲○○│自民國098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167%│││215307││7月06日起│││││8元│││││├──┼───┼─────┼──────┼──────┼───────┤│2│新臺幣│甲○○│自民國098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125%│││196142││7月06日起│││││0元│││││├──┼───┼─────┼──────┼──────┼───────┤│3│新臺幣│甲○○│自民國098年0│至清償日止│年息2.48%│││97055││7月06日起│││││元│││││└──┴───┴─────┴──────┴──────┴───────┘違約金:
┌──┬───┬─────┬──────┬──────┬───────┐│序號│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1│新臺幣│甲○○│自民國098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15307││8月07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8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2│新臺幣│甲○○│自民國098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196142││8月07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0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3│新臺幣│甲○○│自民國098年0│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97055││8月07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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