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度附民字第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附民字第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04日

裁判案由:勞動基準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六九號
原告丁○○被告永煊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甲○○被告丙○○
乙○○右列被告因民國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七號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四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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