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0年附民字第1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0年度附民字第169號原告 賴喬虞 (原名 賴宜君 )女(民國00年0月0日生)被告 邱清鍵 上列被告因本院110年度金訴字第60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賠償損害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7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茂榮
法官高御庭
法官許蓓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孟穎中華民國1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