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度簡上字第43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簡上字第43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簡上字第439號上訴人 傅乾珉 被上訴人 詹泉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9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呂明燕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0年11月29日
書記官李柏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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