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62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17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6203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丁○○
7號(現因案於臺灣臺中監獄執行中)甲○○乙○○丙○○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1月17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周玉蘭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泰能中華民國97年1月17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易字第620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17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易字第6203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丁○○
7號(現因案於臺灣臺中監獄執行中)甲○○乙○○丙○○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1月17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周玉蘭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泰能中華民國9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