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度交訴字第148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交訴字第14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1月24日

裁判案由:過失致死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交訴字第一四八號
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一0七六七號),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左:
主文甲○○因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柒月。
事實及理由
一、甲○○未考領有合格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竟於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下午,駕駛車牌號碼000—九四九號重型機車(該車之號牌業經查扣而未懸掛),沿未劃設行車分向線,最高速限為時速四十公里之台南縣永康市○○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而於同日下午六點二十分左右,途經該路與自強路一八八巷之交岔路口附近時,理應注意行車速度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在未劃設行車分向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且應注意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又依當時天候晴朗、路面乾燥無缺陷、道路上未有任何障礙物、視距復屬良好等情形以觀,客觀上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其竟疏於注意車前狀況,即以時速六十公里之速度前行並通過該路口。正好 張源明 駕駛車牌號碼000—六三九號重型機車,沿前述自強路,由西往東方向同時行經該路口附近,亦疏未注意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即貿然做左轉彎欲返回其所任職而位於自強路二0三號之公司內。甲○○因有前述疏失,以致發現張源明所騎之機車時,業已避煞不及,兩車乃於該路口附近發生撞擊。張源明隨即因之人、車倒地,而受有頭、右腿撞挫傷併骨折及腦出血等傷害,經送醫救治後,延至翌日即同年月十三日晚間九點三十三分左右,仍因顱內出血併中樞神經衰竭而傷重不治死亡。甲○○則於肇事後,犯罪未被有偵查權之公務員或機關發覺前,即向台南縣警察局永康分局警員表明係肇事車輛駕駛人而自首,並坦承犯行,進而接受裁判。案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相驗後自動檢舉暨張源明之母乙○○告訴後偵查起訴。
二、前項犯罪事實,有(一)被告甲○○於警詢、偵查時及本院審理中之自白、(二)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一)、(二)各一份及事故現場蒐證照片二十張、(三)財團法人奇美醫院九十三年十月十三日診斷證明書、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勘驗筆錄、驗斷書及相驗屍體證明書各一份、(四)台南縣警察局永康分局處理相驗案件初步調查報告暨報驗書、臺灣省臺南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南鑑字第0九三五九0二0八九號函附之鑑定意見書一份、(五)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一紙等為證。
三、核被告甲○○前述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之普通過失致死罪。又其於肇事後,犯罪未被有偵查權之公務員或機關發覺前,即向台南縣警察局永康分局警員表明係肇事車輛駕駛人而自首,並坦承犯行進而接受裁判等情,亦據卷附之台南縣警察局永康分局處理相驗案件初步調查報告暨報驗書記載明確,故應依刑法第六十二條前段自首之規定,減輕其刑。又被告未考領有合格之駕駛執照駕車以致肇事,並使被害人張源明死亡,係屬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而致人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故需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加重其刑。另被告前開所犯,刑有加重及減輕,應依刑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先加後減。本院審酌被告之品行、生活狀況、智識程度與本件犯罪所生之危險,以及被告犯罪後雖已坦白承認所為,且其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即貿然超速行駛之駕駛行為,係本件車禍發生之肇事次因,亦據前述鑑定意見書載明可參,其過失程度,經核並非重大,然被告未考領有合格之駕駛執照,竟仍駕駛未懸掛號牌之重型機車於道路上行駛,其行為對於道路交通往來安全之危害甚大,又其前述過失駕駛行為,復造成被害人傷重不治死亡之嚴重結果,其犯本罪所生之損害亦大,另被告肇事後至今仍未與被害人家屬就民事損害賠償事宜達成和解,其犯罪後態度尚非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第六十二條前段,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法官陳志成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黃瓊蘭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致死罪)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