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5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558號附民原告 尉涵晴 附民被告 張貴評 上列被告張貴評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鄧希賢
法官陳本良法官陳貽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岑品中華民國1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