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上訴字第208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11日
裁判案由: 常業 竊盜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二О八一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
乙○○右上訴人因常業竊盜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上訴字第208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3月11日
裁判案由: 常業 竊盜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二О八一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
乙○○右上訴人因常業竊盜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