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11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1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118號原告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子○○訴訟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葉榮棠 律師被告壬○○訴訟代理人戊○○被告丙○○訴訟代理人丁○○被告辛○○
乙○○己○○庚○○癸○○
樓3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96
民事第一庭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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