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107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1075號聲請人 郭堯芳 (即 郭陳阿珠 之繼承人)代理人 郭凱翔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58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8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林柔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
書記官王琪雯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07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潤泰全球(原名:潤泰工業)│76N720326│1│187│││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