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7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742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王義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
書記官詹國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7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28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742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王義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
書記官詹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