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29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293號聲請人 林奕行 代理人 林和發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63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2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賴秋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0年2月26日
書記官黃國焜附表:110年度除字第293號發行公司:德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編號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187-NF-0000000~0000000壹拾萬股7700000287-ND-0000000~0000000壹仟股65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