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審易字第81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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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審易字第8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20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1年度審易字第81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吳孟娟選任辯護人孟昭安律師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年度偵字第33224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被告、辯護人與檢察官之意見後,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吳孟娟犯業務侵占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緩刑參年,並應向國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吳孟娟自民國94年1月19日起,擔任址設高雄市○○區○○○路○○○○巷○○號「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公益身心障礙教養院」之負責人,負責綜理該教養院之事務,為執行業務之人。詎其明知上開教養院所收受之捐贈物資,應依捐贈之目的,全數用於照護教養院內之身心障礙者,竟仍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侵占之犯意,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將附表所示之人捐贈如同表所示之金錢、物品,蓄意不列入該教養院帳冊內,而予以侵占入己,並將所侵占之物資加以變賣。嗣於99年3月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接獲民眾匿名檢舉,指摘上開教養院有利用身心障礙者斂財之情事,遂派員前往查察及核對捐款明細,而獲悉上情。
二、證據名稱:上開犯罪事實,有下列證據可資證明:
㈠證人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人員 楊蕙菁 於偵查中之指述、證人 鍾任嬉 於偵查中之指述。
㈡民眾檢舉函、捐款收據影本30張、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公益
身心障礙教養院捐款明細公報、「民眾檢舉及查核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公益身心障礙教養院之捐款資料表」。
㈢被告吳孟娟於本院審理中之自白。
三、論罪及科刑: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又按數行為於同時同地或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進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則屬接續犯,而為包括之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判決指參照)。反之,在時間間隔上,並非難以將之分開,則應分別評價,予以數罪併罰,始符公平正義。本件被告所經營之上開教養院所收受之捐贈物資及款項均由被告累積納管統一指揮運用,並應於受贈次月5日彙整單據登帳並製作捐款明細公報等情,業據被告自承在卷,是被告自98年9月至99年4月期間,各應於每月5日將受贈財物登帳並作成公報,卻以變異持有為所有意思,將附表所示各該月份之受贈財物侵占入己,各次日期既明顯可分,則其上開各月份共8次之侵占犯行,即應予分論併罰;至本件尚查無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於各該登帳並作公報日前,即已將捐贈人收取之各項財物,以變異持有為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入己,檢察官漏未斟酌上情,誤認被告收取之各項財物均應單獨論罪,容有未恰,於此指明。爰審酌被告擔任上開教養院負責人,本應忠於職守,竟利用職務之機會,侵占其業務上持有之受贈款項及物資,所為誠屬不該,惟念其於本院審理中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被告無前科,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素行良好,並綜合考量其犯罪動機、侵占之金額多寡,及被告之智識程度、家庭狀況(見警詢調查筆錄受詢問人欄)等一切情狀,爰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定應執行之刑,以資儆懲。末查,被告無前科紀錄,素行良好,犯後亦坦認犯行,頗有悔意,已如前述,其僅因一時短於思慮,致觸犯本件犯行,信其經此刑之宣告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並慮其現罹慢性B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昏迷等疾,刻候肝臟移植手術乙情,有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附卷可參,本院因認暫不執行其刑為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併予宣告緩刑3年,以啟自新;復為惕勵被告,此後能循規蹈矩,避免再犯,並依同條第2項第4款規定,命被告應向國庫支付新台幣10萬元。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84條之1、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36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4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俊宏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1年2月20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蔣志宗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華民國101年2月20日
書記官張琇晴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1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捐贈人│捐贈金額│捐贈物品│捐贈日期│侵占時間│收據編號│收據出處││││(新台幣)││(年、月、日)│(年、月、日)│││├──┼────────┼─────┼─────┼───────┼───────┼────┼──────┤│1│ 小南 城隍廟││白米25包│98.8.31│98.9.5│A002451│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28頁│├──┼────────┼─────┼─────┼───────┼───────┼────┼──────┤│2│ 陳竺暄 │2000元││98.9.4│98.10.5│A002466│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20頁│├──┼────────┼─────┼─────┼───────┼───────┼────┼──────┤│3│松山慈惠堂││白米200台│98.9.20│同上│A002463│100年度他字│││││斤││││第5127號卷│││││││││第21頁│├──┼────────┼─────┼─────┼───────┼───────┼────┼──────┤│4│永記塑膠公司││白米100台│98.10.22│98.11.5│A002477│100年度他字│││││斤││││第5127號卷│││││││││第31頁│├──┼────────┼─────┼─────┼───────┼───────┼────┼──────┤│5│ 翁家 天師府│1200元│蛋餅皮200│98.10.28│同上│A002476│100年度他字│││││張││││第5127號卷│││││││││第30頁│├──┼────────┼─────┼─────┼───────┼───────┼────┼──────┤│6│同順營造工程股份│5000元││98.11.2│98.12.5│A002413│100年度他字│││有限公司││││││第5127號卷│││││││││第18頁│├──┼────────┼─────┼─────┼───────┼───────┼────┼──────┤│7│力伽實業(股)公│5000元││98.11.4│同上│A002424│100年度他字│││司││││││第5127號卷│││││││││第17頁│├──┼────────┼─────┼─────┼───────┼───────┼────┼──────┤│8│ 李琴英 ││白米2包、│98.11.16│同上│A002483│100年度他字│││││飲料餅乾1││││第5127號卷│││││批││││第32頁│├──┼────────┼─────┼─────┼───────┼───────┼────┼──────┤│9│台北天后宮││白米500台│98.12.16│99.1.5│A001365│100年度他字│││││斤││││第5127號卷│││││││││第16頁│├──┼────────┼─────┼─────┼───────┼───────┼────┼──────┤│10│永記塑膠公司││白米100台│98.12.22│同上│A002474│100年度他字│││││斤││││第5127號卷│││││││││第29頁│├──┼────────┼─────┼─────┼───────┼───────┼────┼──────┤│11│ 蘇文進 │300元││98.12.25│同上│A001367│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14頁│├──┼────────┼─────┼─────┼───────┼───────┼────┼──────┤│12│ 詹啟榕 │500元││99.1.6│99.2.5│A001376│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13頁│├──┼────────┼─────┼─────┼───────┼───────┼────┼──────┤│13│ 李水金 ││白米8公斤│99.1.6│同上│A002488│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22頁│├──┼────────┼─────┼─────┼───────┼───────┼────┼──────┤│14│ 李宛錡 ││白米8公斤│99.1.6│同上│A002492│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23頁│├──┼────────┼─────┼─────┼───────┼───────┼────┼──────┤│15│ 莊淑敏 │1000元││99.1.8│同上│A002495│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25頁│├──┼────────┼─────┼─────┼───────┼───────┼────┼──────┤│16│ 曾英華 │652元││99.1.8│同上│B000001│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38頁│├──┼────────┼─────┼─────┼───────┼───────┼────┼──────┤│17│ 陳源吉 ││白米30公斤│99.1.10│同上│A002494│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24頁│├──┼────────┼─────┼─────┼───────┼───────┼────┼──────┤│18│ 周金閔 │1000元││99.1.12│同上│A001395│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15頁│├──┼────────┼─────┼─────┼───────┼───────┼────┼──────┤│19│ 潘江山 ││白米100台│99.1.14│同上│A002496│100年度他字│││││斤││││第5127號卷│││││││││第26頁│├──┼────────┼─────┼─────┼───────┼───────┼────┼──────┤│20│ 金華山 │1000元││99.1.15│同上│A001258│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12頁│├──┼────────┼─────┼─────┼───────┼───────┼────┼──────┤│21│ 吳金塘 │1000元││99.1.16│同上│A001263│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11頁│├──┼────────┼─────┼─────┼───────┼───────┼────┼──────┤│22│下 庄玄興宮 慈善會││白米100台│99.1.21│同上│A001275│100年度他字│││││斤││││第5127號卷│││││││││第10頁│├──┼────────┼─────┼─────┼───────┼───────┼────┼──────┤│23│ 蕭林美鳳 、 蕭朝助 │5000元│白米100斤│99.2.7│99.3.5│000902│100年度他字│││、 蕭清富 ││││││第5127號卷│││││││││第8頁│├──┼────────┼─────┼─────┼───────┼───────┼────┼──────┤│24│ 李茂全 、 李正男 、││白米100斤│99.2.7│同上│000903│100年度他字│││ 李發 、 李仁 ││││││第5127號卷│││││││││第9頁│├──┼────────┼─────┼─────┼───────┼───────┼────┼──────┤│25│ 徐榮助 │1000元││99.2.11│同上│B000051│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38頁│├──┼────────┼─────┼─────┼───────┼───────┼────┼──────┤│26│國喬石油化學(股││白米45公斤│99.2.12│同上│A002497│100年度他字│││)公司││││││第5127號卷│││││││││第27頁│├──┼────────┼─────┼─────┼───────┼───────┼────┼──────┤│27│ 吳宜玲 ││白米18公斤│99.3.3│99.4.5│A000753│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34頁│├──┼────────┼─────┼─────┼───────┼───────┼────┼──────┤│28│ 郭蘇 罔爰││白米10公斤│99.3.3│同上│A000754│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35頁│├──┼────────┼─────┼─────┼───────┼───────┼────┼──────┤│29│ 吳姍樺 、 吳宜靜 、││白米32公斤│99.3.3│同上│A000755│100年度他字│││ 吳宜貞 、 吳宜蓉 ││││││第5127號卷│││││││││第36頁│├──┼────────┼─────┼─────┼───────┼───────┼────┼──────┤│30│ 郭錦川 ││白米30公斤│99.3.3│同上│A000756│100年度他字│││││││││第5127號卷│││││││││第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