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80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重訴字第80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06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重訴字第802號原告 周曉霞
王泰竣 法定代理人周曉霞被告 周芷安 上列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日下午二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5年9月6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林欣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9月6日
書記官黃巧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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