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29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6年易字第2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3月12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裁定106年度易字第290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劉建宏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3月12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蔡如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婉淑中華民國10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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