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76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6年度訴字第762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6年度偵字第2434、4491號),嗣因被告就被訴犯罪事實為有罪之陳述,並聽取當事人之意見後,本院裁定改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並判決如下:
主文甲○○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之清除,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減為有期徒刑柒月,緩刑貳年。
事實及理由
一、本院認定被告之犯罪事實及證據,除有關「訊據被告甲○○矢口否認有何上開犯行,辯稱:伊傾倒的並非廢棄物云云。」,應更改為「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外,其餘與附件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相同,茲引用之。
二、論罪科刑:㈠按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廢棄物,係指「一般廢棄物」及「事
業廢棄物」,而事業廢棄物又分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該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因此,除事業機構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外,其餘皆屬一般廢棄物。又按「巨大垃圾:指體積龐大之廢棄傢俱、修剪庭院之樹枝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一般廢棄物。」,此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條第1款亦有明文規定。經查,本件被告受託清除載運之物品,均係自農地剷除之廢椰子樹葉、樹幹及樹根,依上開說明,應歸類為「一般廢棄物」,而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清理,此有卷存屏東縣環保局96年7月16日屏環查字第0960012992號函可稽。
㈡次按「七、貯存:指一般廢棄物於回收、清除、處理前,放
置於特定地點或貯存容器、設施內之行為。」、「十一、清除:指下列行為:㈠收集、清運:指以人力、清運機具將一般廢棄物自產生源運輸至處理場(廠)之行為。㈡轉運:指以清運機具將一般廢棄物自產生源運輸至轉運設施或自轉運設施運輸至中間處理或最終處置設施之行為。」、「十三、處理:指下列行為:㈠中間處理:指一般廢棄物在最終處置或再利用前,以物理、化學、生物、熱處理、堆肥或其他處理方法,變更其物理、化學、生物特性或成分,達成分離、中和、減量、減積、去毒、無害化或安定之行為。㈡最終處置:指將一般廢棄物以安定掩埋、衛生掩埋、封閉掩埋或海洋棄置之行為。㈢再利用:指將一般廢棄物經物理、化學或生物等程序後做為材料、燃料、肥料、飼料、填料、土壤改良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用途行為。」,此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條第7款、第11款及第13款分別定有明文。本件被告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即駕駛大貨車載運上開廢棄物至乙○○所有之土地傾倒棄置(並未掩埋),依上開說明,尚與貯存、處理行為無關。
㈢核被告所為,係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前段之
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罪。又被告處理廢棄物之行為雖於96年4月7日以六車次為之,然均係其為實現一個犯罪構成要件,侵害同一法益,而以單一行為之數個舉動接續進行,故應將其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論以接續犯。本院審酌被告僅國中畢業,有警卷當事人資料可稽,其智識程度非高,曾有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過失致死之犯罪前科(均未構成累犯)有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參,其清除之廢棄物種類及數量非多,對環境衛生危害之程度尚屬輕微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又被告犯罪時間在96年4月24日以前(含當日),所犯符合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所定之減刑條件,應依該規定減其刑期為二分之一。又被告之前雖曾因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惟執行完畢迄今已逾5年,被告此次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事後坦承犯行,深具悔意,經此刑之宣告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以暫不執行其刑為當,故予以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刑法第11條前段、第74條第1項第
2款,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曾吉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
書記官潘美碧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項第4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四未依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
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