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度司繼字第247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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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司繼字第2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陳報遺產清冊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聲請人甲○○
丁○○乙○○
址)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丙○○男,統一編號:Z000000000樓)於98年5月14日死亡,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柒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本裁定之日起貳個月內將本裁定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並將登載證據檢送本院中華民國98
家事法庭司法事務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中華民國98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