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30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17日
裁判案由:違反稅捐稽徵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301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詹吉忠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4月17日
刑事第十八庭法官張瑋珍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嘉麒中華民國103年4月17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301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17日
裁判案由:違反稅捐稽徵法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301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詹吉忠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4月17日
刑事第十八庭法官張瑋珍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嘉麒中華民國10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