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287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除字第287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除字第2876號聲請人甲○○(即 馬德玲 之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催字第180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7年10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11月28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匡偉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7年11月28日
書記官陳莉庭┌────────────────────────────────────────────────────────┐│附表:97年度除字第2876號│├──┬─────────┬─────────────┬───────────┬─────┬──────┬────┤│編號│發行公司│受益憑證名稱│受益憑證號碼│張數│單位數│備考│├──┼─────────┼─────────────┼───────────┼─────┼──────┼────┤│001│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2│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3│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4│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5│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6│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7│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8│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09│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10│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011│建弘證券投資信託股│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D0-00-000000-0│1│1000││││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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