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12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給付報酬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訴字第1209號上訴人環宇全球不動產有限公司即原告法定代理人 邱紹謙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 梁順發 間請求給付報酬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09年6月12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8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87,63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之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補繳前開第二審裁判費,如逾期不補正,即以上訴不合程式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陳淑卿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
書記官謝璧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