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108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1月23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1082號原告 張貴琴 被告 沈一明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等案件(112年度易字第1293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王靖茹
法官陳怡瑾法官陳盈睿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噯靜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