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8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簡上字第8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0月15日

裁判案由:確認永久使用權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簡上字第85號上訴人有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邵明斌 訴訟代理人 黃毓棋 律師
宮琬婷 律師被上訴人 涂乃儀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永久使用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5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許嘉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5日
書記官謝靜茹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