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23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7月1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236號聲請人 林峻岳 代理人 林星辰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872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4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宋家瑋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0年7月14日
書記官洪愷翎附表:
┌───────────────────────────────────────┐│支票附表:110年度除字第236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新台幣)│││├───┼──────┼─────┼───────┼─────┼─────┼──┤│001│甲吉國際有限│泰山區農會│109年11月30日│4,000元│TA0000000││││公司( 林建明 )││││││├───┼──────┼─────┼───────┼─────┼─────┼──┤│002│甲吉國際有限│泰山區農會│109年12月31日│4,000元│TA0000000││││公司(林建明)││││││├───┼──────┼─────┼───────┼─────┼─────┼──┤│003│甲吉國際有限│泰山區農會│110年1月31日│4,000元│TA0000000││││公司(林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