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6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60號原告 侯倩蓉 被告 杜國安
(現另案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55號詐欺、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 張耀升 部分已調解成立,有本院調解筆錄在卷可稽(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55號卷一第361、362頁)】,查本件附帶民事訴訟之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9月26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李育仁
法官鄭仰博
法官吳佩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婕宜中華民國1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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