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審易字第249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審易字第24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審易字第249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108年5月15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刑事審查第一法庭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陳美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書記官林孝聰

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