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59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除字第59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5月1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除字第598號聲請人 劉昭廷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2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4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黃鈺純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5年5月19日
書記官鄭仁榮┌────────────────────────────────┐│附表:105年度除字第59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0001│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0│仟股│1│1000│├──┼────────────┼───────┼──┼──┼──┤│0002│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0│仟股│1│1000│├──┼────────────┼───────┼──┼──┼──┤│0003│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0│仟股│1│1000│├──┼────────────┼───────┼──┼──┼──┤│0004│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0│仟股│1│1000│├──┼────────────┼───────┼──┼──┼──┤│0005│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0│仟股│1│1000│├──┼────────────┼───────┼──┼──┼──┤│0006│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0│仟股│1│1000│├──┼────────────┼───────┼──┼──┼──┤│0007│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D0000000-0│仟股│1│1000│├──┼────────────┼───────┼──┼──┼──┤│0008│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1NX0000000-0│零股│1│422│└──┴────────────┴───────┴──┴──┴──┘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