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74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7466號聲請人榮福股份有限公司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補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住居所。
中華民國96年7月31日
民事庭法官潘進柳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31日
書記官蘇萱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票字第74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票字第7466號聲請人榮福股份有限公司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乙○○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補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姓名、住居所。
中華民國96年7月31日
民事庭法官潘進柳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7月31日
書記官蘇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