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3年簡字第664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4月07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3年度簡字第664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金火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3年度偵字第359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林金火犯圖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13行,關於「採金」之記載,應更正為「彩金」外,其餘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按刑法第268條規定之「供給賭博場所」,係指提供特定處所供人從事賭博行為而言;所稱「聚眾賭博」,係指聚集不特定人參與賭博之行為,縱未於現實上同時糾集多數人於同一處所,而係聚集眾人之財物進行賭博者,例如六合彩組頭以電話、傳真或現場投注之方式供人簽賭之行為,亦屬之。又按刑法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本不以其場所為公眾得出入者為要件,而所謂之「賭博場所」,只要有一定之所在可供人賭博財物即可,非謂須有可供人前往之一定空間場地始足為之。且以現今科技之精進,電話、傳真、網路均可為傳達賭博訊息之工具,例如主觀上有營利意圖而提供網址供人賭博財物者,亦屬提供賭博場所之一種,而以傳真或電話之方式簽注號碼賭博財物,與親自到場簽注賭博財物,僅係行為方式之差異而已,並不影響其為犯罪行為之認定(最高法院94年台非字第108號判決意旨參照)。準此,被告基於營利意圖,在其台南市○○區○○路0段00號經營「 阿娟 檳榔攤」,供不特定人親自到場簽注香港六合彩,並參與對賭,自與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之賭博罪、同法268條之圖利供給賭博場所及圖利聚眾賭博罪之構成要件相當,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之賭博罪、同法第268條前段之圖利供給賭場罪、同條後段之圖利聚眾賭博罪。又被告於民國102年12月3日起至103年2月11日17時10分許為警查獲時止,以其經營之「阿娟檳榔攤」作為賭博場所,聚集不特定賭客前來下注簽賭,其所為係基於一個營利之目的,而反覆、延續為之,客觀上具有相當時間之緊密、連續性及可確定性,且依社會通念,此行為態樣本即具有預定數個同種類之行為反覆實行之性質,屬法律上之集合犯,僅成立一罪(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意旨參照)。再被告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上開3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圖利聚眾賭博罪論斷。另被告有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一所載前案科刑紀錄,此有前揭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其於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前犯同類型賭博案件,經本院102年度簡字第1358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甫於102年8月26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卻不思悔改,又圖以經營六合彩簽賭之方式獲利,助長賭博歪風及投機僥倖心理,對社會風氣具不良影響,危害社會善良秩序,兼衡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經營期間、簽賭規模、犯罪所得之獲利金額,暨犯罪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為被告所有供本件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承在卷(見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3594號偵查卷第11頁),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規定,宣告沒收。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266條第1項、第268條、第55條、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第1項第2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簡易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4月7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張銘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正本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庭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須附繕本)。
書記官謝婷婷中華民國103年4月7日附錄所犯法條:
刑法第266條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編號│扣押物品名稱│數量│├──┼──────────┼──┤│1│TECO牌計算機│1台│├──┼──────────┼──┤│2│當日六合彩簽注單│5張│├──┼──────────┼──┤│3│長期檔牌及降倍數通告│1張│├──┼──────────┼──┤│4│檔牌及降倍手抄本│1張│├──┼──────────┼──┤│5│複寫紙│1張│├──┼──────────┼──┤│6│六合彩開獎號碼表│3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