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4290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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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司票字第429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7月0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司票字第4290號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順瑛堂生物科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王柏鶴、桐瑛生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王清忠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相對人順瑛堂生物科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補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6年7月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