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7年度交聲字第74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7年交聲字第7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97年度交聲字第74號原處分機關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中華民國96年12月25日所為之處分(原處分案號:北市裁二字第裁22-AEW366355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異議駁回。
理由
一、按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及同條例第63條第1項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
二、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甲○○於民國(下同)96年11月18日下午4時38分許,駕駛其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號自用小客車,行經台北市○○○路與北安街,經警舉發「經警鳴笛制止攔停不停加速逃逸」之違規,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3,000元。
三、聲明異議意旨略以:異議人固不否認有於96年11月18日下午
4時38分駕車經北市○○○路、北安街口時確實未繫安全帶,經員警於路邊以手持相機閃光拍照舉發在先,對此異議人無異議,並於收到罰單後繳納完畢,惟對員警另舉發異議人「經警鳴笛制止攔停不停加速逃逸」一事稱,當時路段車輛擁塞,異議人認員警既先以拍照舉發,表示當場不宜攔停制止,為何又鳴笛攔停,員警攔停時,異議人車身正好駛過員警,直覺認應是異議人右側其他多輛機車中有違規而員警無法照相欲攔停,該攔停非針對異議人,故當時並未減速停車,而被認定為加速逃逸,為此不服,爰依法聲明異議云云。
四、本院查:異議人上開違規事實,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1紙附卷可稽,並經證人即現場舉發本件違規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中山分隊警員 吳明華 到庭結證稱:「(當天舉發有無照相?)有拍照2張,1張是放大,人有特寫,證明駕駛人確實沒有繫安全帶,另1張是照車尾,是要證明當時車道沒有擁塞,是我拍照習慣。(舉發當時只有你一位員警執行勤務?)是。執勤經過為我站立在現場圖標示路旁路緣上,(庭呈現場圖1份、照片3張),當時違規車輛行駛外側車道,他過來時發現他沒有繫安全帶先拍照,接著馬上吹哨子,他車子沒停,直接駛離現場。(你當時在現場除了吹哨之外,有無做其他制止或攔停的動作?)我站在他的斜前方,我走過去,右手拿相機,用左手指揮他靠邊,但他沒靠邊。(當時有無下到外側車道上?)有。(依你判斷駕駛人當時有無看到你的指揮?)有,他原想靠邊,猶豫一下又直走。(當時既然已經用拍照方式,為何要指揮靠邊?)我拍照只是要蒐證,不然很多民眾都說我們沒有證據,我準備要攔停舉發,沒打算要逕行舉發。(依異議人所述,當時車道擁塞車輛很多,是否如此?)沒有,從第2張照片可以看出來車輛沒有很多。(你拍照採證當時異議人小客車前後左右有無很多車輛?)我只記得他車左邊有大客車,其他沒印象,當時是綠燈,當時車輛行進順暢。(你當時吹哨做手勢的動作與異議人車距離多遠?)約3、5公尺的距離。(當時異議人車左邊有很多機車?)沒有,如果有很多車我無法攔下他,且從第1張、第2張中間的秒數很短」等語明確(見本院97年2月19日訊問筆錄),復觀之證人所提供之照片2張,其拍攝之時間間隔僅秒,影像中除第1張照片異議人車輛左側有1輛大客車外,第
1張、第2張照片,皆未見如異議人所述之車輛擁塞、有多輛機車在異議人車輛右方行進等情形。再據本件異議人於本院訊問時自承,有看見員警持相機對其拍照採證,員警當時站立於其小客車右前方3、5公尺處,員警有鳴笛,其也有看到員警比手勢等語明確(見本院同日訊問筆錄),異議人辯稱當時該路段交通擁塞,右側有多部機車,主觀認員警係針對機車中之違規駕駛攔停云云,要屬其片面之詞,並非可採。
五、綜上,本件異議人確有駕駛上開車輛,於上揭時、地因未繫安全帶之違規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攔停稽查時,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之違規事實,異議人上開所辯,洵不足採。從而,原處分機關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3,000元,其認事用法並無違誤,裁罰亦無不當,本件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19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2月27日
交通法庭法官汪梅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張馨尹中華民國97年2月27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