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司票字第368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6月22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司票字第3689號聲請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分公司法定代理人 劉建庭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麥稷實業有限公司、一中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一中之姓名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併請具狀更正之。
二、提出「麥稷實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三、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翁卉穎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