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附民字第32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重附民字第3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6月15日

裁判案由:因妨害自由案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104年度重附民字第32號原告魏○○(真實姓名、住所詳卷)訴訟代理人 溫尹勵 律師被告 鄭永滕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等案件(案號:104年度易字第660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於民國105年6月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判決第一項於原告以新臺幣貳拾參萬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柒拾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兩造原係男女朋友,於民國100年9月間,前往印尼峇里島度假時,曾拍攝兩造裸露之性愛影片(下稱系爭性愛影片),之後因故分手。詎被告於分手後,為與原告復合,竟利用原告不欲他人知悉系爭性愛影片之心理,於如附表1所示之時間,以如附表1所示之方式,妨害原告行使權利或使原告行無義務之事。又被告在得知悉原告與訴外人沈○○(真實姓名、年籍資料詳卷)於102年5月19日訂婚、於102年7月18日結婚後,心生不滿,竟利用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後,於如附表2所示之時間,將上揭性愛影片上傳至如附表2所示之網站,並於如附表3所示之時間,以附表
3所示之臉書帳號,張貼系爭性愛影片或性愛影片擷取圖片,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觀看,以此方式散布猥褻影片、圖片。被告上開如附表1所示之行為,業已侵害原告之意思自由決定權,上開如附表2、3之行為,已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觀看系爭性愛影片或擷取圖片,網路傳播力無遠弗屆,擴散速度及規模均超乎想像,許多原告親友均在網路上發現系爭性愛影片或擷取圖片,致使原告不敢面對親友,封閉自己不願與親友聯絡,唯恐遭旁人認出而恐懼出門,精神上承受極大痛苦,甚且一度因身心崩潰而流產,被告上開不法行為,業已侵害原告之健康權、名譽權及隱私權,自應賠償原告精神慰撫金新臺幣(下同)1千萬元。為此,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聲明:
㈠被告應給付原告1千萬元,及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原告所稱上開事項均非其所為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㈠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㈡如受不利之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按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據,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第500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告於如附表1至3所示之時間,為如附表1至3所示之行為,業已妨害原告行使權利或使原告行無義務之事,甚且將系爭性愛影片及擷取圖片在網路上予以散布,使不特定之多數人得以瀏覽觀看等情,業經本院以104年度易字第660號刑事判決認定在案(取捨證據、認定事實等詳如該案刑事判決所示),原告此部分之主張,自堪信為真實,至被告所為上開辯解,為卸責之詞,難以採信。
四、次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又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再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則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號判例意旨參照)。查被告上開如附表1所示之行為,業已妨害原告行使權利或使原告行無義務之事,足使原告心生畏懼,原告之意思決定自由自受到相當之妨害,如附表2、3所示之行為,將系爭性愛影片及擷取圖片在網路上予以散布,使不特定之多數人得以瀏覽觀看,不僅侵害原告之隱私權,且致他人對原告之評價有所貶損,足認原告之名譽權亦受有侵害,原告受此打擊身心受創,尚需承受親友關心及眼光,精神上必受有相當程度之痛苦,是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請求被告應負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責任,洵屬有據。本院審酌原告為碩士畢業,現擔任公司副理,月收入約7、8萬元,已婚,育有2子(見附民卷第25頁反面),於103年度所得給付總額為4,049,
853元,財產總額為5,364,000元(見附民卷第21頁及反面);而被告為大學畢業,現在營造、建設公司從事建設、設計工作,月收入約5、6萬元,未婚,家中有父母(見刑事卷第154頁),於103年度所得給付總額為588,669元,財產總額為5,793,300元(見附民卷第22至23頁)等情,業經兩造供陳在卷,並有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可佐,並考量被告行為所造成之損害、原告精神痛苦程度、本件損害發生原因、兩造之經濟狀況及學經歷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1千萬元,尚嫌過高,應以70萬元為適當。至逾此範圍之請求,即有未當,應予駁回。
五、末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又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民法第229條、第233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民法第203條亦有明定。查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而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係分別於104年5月25日送達於被告(見附民卷第15頁),則原告請求自該訴狀送達之翌日即104年5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之法定遲延利息,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六、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70萬元,及自104年5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至逾此範圍之請求,即屬無據,應予駁回。
七、本件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法無庸繳納裁判費,且訴訟程序中,兩造並無其他訴訟費用之支出,爰不另為訴訟費用負擔之諭知,附此敘明。
八、本件原告勝訴部分,兩造均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及免為假執行,爰分別酌定相當擔保金額,予以准許。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失所附麗,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刑事訴訟法第502條第2項、第491條第10款,民事訴訟法第390條第
2項、第392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林怡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判決如不服非對刑事判決上訴時不得上訴並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曹尚卿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附表1:
┌────┬───────┬─────────────────┐│編號│時間│犯罪事實│├────┼───────┼─────────────────┤│1│100年12月3日│被告前往告訴人南港住所(地址詳卷)││││外等候,並傳送其與告訴人拍攝之性愛││││影片擷取圖片1張至告訴人使用之手機││││,要求告訴人出面商談復合,若告訴人││││不從,將把性愛影片及圖片傳送給其他││││人。│├────┼───────┼─────────────────┤│2(即刑│101年2月中旬│被告使用其所有之行動電話門號098600││事判決書││0000,傳送其與告訴人拍攝之性愛影片││編號10)││擷取圖片1張至告訴人所有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門號詳卷)。│├────┼───────┼─────────────────┤│3(即刑│101年4月2日│被告使用其所有之電子郵件信箱000000││事判決書││[email protected],寄送主旨為「retu││編號11)││rnyou」及其與告訴人拍攝之性愛影片││││之電子郵件至告訴人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4(即刑│101年4月6日│被告使用其所有之電子郵件信箱000000││事判決書││[email protected],寄送主旨為「you」││編號12)││及其與告訴人拍攝之性愛影片之電子郵││││件至告訴人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000000││││[email protected]。│├────┼───────┼─────────────────┤│5(即刑│101年5月11日│被告使用其所有之電子郵件信箱000000││事判決書││[email protected],寄送2封主旨分別為││編號13)││「MOVIE」、「G」,並有其與告訴人拍││││攝之性愛影片之電子郵件至告訴人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6(即刑│101年9月間│被告前往告訴人任職之公司附近等候,││事判決書││告訴人見狀通知告訴人當時之男友(現││編號17)││為配偶)沈○○到場,被告仍試圖糾纏││││告訴人,擋在告訴人車前阻擋告訴人離││││去。│├────┼───────┼─────────────────┤│7(即刑│102年7月26日│被告使用其所有之行動電話門號092800││事判決書││0000,傳送內容為「想跟你做愛」、「││編號18)││爽」等訊息至告訴人所有之行動電話門││││號0000…(門號詳卷)。│└────┴───────┴─────────────────┘附表2:
┌──┬───────┬───────────────┬──────┐│編號│時間│猥褻影片上傳網址│內容│├──┼───────┼───────────────┼──────┤│1│102年5月19日│國外「XVIDEOS」色情網站(http:│性愛影片││││//www.xvideo.com/video0000000/│││││sylviawei)│││││││├──┼───────┼───────────────┼──────┤││102年9月29日下│臺灣中文色情網站(http://video│性愛影片││2│午1時6分許│.fc2.com/tw/a/members.mid=4646│││││1033)││└──┴───────┴───────────────┴──────┘附表3:
┌──┬───────┬───────┬─────────┐│編號│時間│臉書帳號│張貼內容│├──┼───────┼───────┼─────────┤│1│102年6月5日之│00000000│上揭性愛影片之擷取│││前某時││圖片│├──┼───────┼───────┼─────────┤│2│102年7月28日之│00000000│上揭性愛影片之擷取│││前某時││圖片│├──┼───────┼───────┼─────────┤│3│100年9月至102│○○○│上揭性愛影片及擷取│││年9月29日間某││圖片2張│││時││(被告原名○○○)│├──┼───────┼───────┼─────────┤│4│103年5月13日之│○○○│上揭性愛影片之擷取│││前某時││圖片│├──┼───────┼───────┼─────────┤│5│103年8月19日之│○○○│上揭性愛影片及擷取│││前某時││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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