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0年度中簡字第1785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中簡字第1785號
原   告  王水運
       楊允全
       王水群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呈利 律師
被   告 鐵漢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水明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9月6日午9時50分在本庭
第33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謝慧敏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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