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中簡字第1785號
原 告 王水運
楊允全
王水群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呈利 律師
被 告 鐵漢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水明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9月6日午9時50分在本庭
第33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謝慧敏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