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97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9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19日

裁判案由:確認債權債務關係存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九七一號
原告乙○○被告聖力橡膠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甲○○被告聖泰橡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趙春蘭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債務關係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十九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張國勳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二日~B法院書記官李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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