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2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22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232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陳劉生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1年度執聲字第11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陳劉生犯 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理由
一、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
二、本件受刑人陳劉生因犯如附表所示數罪,前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前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99年度聲字第43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已入監執行完畢;又附表編號3至9所示之罪,前經本院以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判決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3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2月22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李文雄
法官黃小琴法官王邁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信和中華民國101年2月22日┌──────────────────────────────────┐│受刑人 陳劉生定 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㈠│├────────┬────────────┬────────────┤│編號│1│2│├────────┼────────────┼────────────┤│罪名│加重竊盜│常業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年2月,減為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96年10月18日│94年11月10日起至94年12月││││8日止│├────────┼────────────┼────────────┤│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8│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及案號│年度撤緩偵字第201號│年度偵字第7072號、95年度││││偵字第2635號│├───┬────┼────────────┼────────────┤│最後│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事實審├────┼────────────┼────────────┤││案號│98年度簡字第774號│97年度上訴字第883號││├────┼────────────┼────────────┤││判決日期│98年7月29日│98年6月10日│├───┼────┼────────────┼────────────┤│確定│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高法院││判決├────┼────────────┼────────────┤││案號│98年度簡字第774號│99年度台上字第1063號││├────┼────────────┼────────────┤││確定日期│98年10月28日│99年2月25日│├───┴────┼────────────┼────────────┤│附註│││└────────┴────────────┴────────────┘┌──────────────────────────────────┐│受刑人陳劉生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㈡│├────────┬────────────┬────────────┤│編號│3│4│├────────┼────────────┼────────────┤│罪名│詐欺取財│詐欺取財│├────────┼────────────┼────────────┤│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年7月23日前某日│97年8月1日前某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及案號│年度偵字第5796、6027、│年度偵字第5796、6027、│││8452、8945、10138號│8452、8945、10138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判決日期│100年12月13日│100年12月13日│├───┼────┼────────────┼────────────┤│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確定日期│101年1月3日│101年1月3日│├───┴────┼────────────┼────────────┤│附註│││└────────┴────────────┴────────────┘┌──────────────────────────────────┐│受刑人陳劉生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㈢│├────────┬────────────┬────────────┤│編號│5│6│├────────┼────────────┼────────────┤│罪名│詐欺取財│詐欺取財│├────────┼────────────┼────────────┤│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年8月8日│97年8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及案號│年度偵字第5796、6027、│年度偵字第5796、6027、│││8452、8945、10138號│8452、8945、10138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判決日期│100年12月13日│100年12月13日│├───┼────┼────────────┼────────────┤│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確定日期│101年1月3日│101年1月3日│├───┴────┼────────────┼────────────┤│附註│││└────────┴────────────┴────────────┘┌──────────────────────────────────┐│受刑人陳劉生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㈣│├────────┬────────────┬────────────┤│編號│7│8│├────────┼────────────┼────────────┤│罪名│詐欺取財│詐欺取財│├────────┼────────────┼────────────┤│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年7月11日│97年8月4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及案號│年度偵字第5796、6027、│年度偵字第5796、6027、│││8452、8945、10138號│8452、8945、10138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判決日期│100年12月13日│100年12月13日│├───┼────┼────────────┼────────────┤│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確定日期│101年1月3日│101年1月3日│├───┴────┼────────────┼────────────┤│附註│││└────────┴────────────┴────────────┘┌──────────────────────────────────┐│受刑人陳劉生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㈤│├────────┬────────────┬────────────┤│編號│9││├────────┼────────────┼────────────┤│罪名│詐欺取財││├────────┼────────────┼────────────┤│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7年8月5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及案號│年度偵字第5796、6027、││││8452、8945、10138號││├───┬────┼────────────┼────────────┤│最後│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事實審├────┼────────────┼────────────┤││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判決日期│100年12月13日││├───┼────┼────────────┼────────────┤│確定│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599號│││├────┼────────────┼────────────┤││確定日期│101年1月3日││├───┴────┼────────────┼────────────┤│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