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10年度台聲字第299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最高法院110年台聲字第29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1月10日

裁判案由:請求確認會員大會決議無效等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台聲字第2991號聲請人即被上訴人 郭意平 訴訟代理人 陳金泉 律師
葛百鈴 律師 李瑞敏 律師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等間請求確認會員大會決議無效等事件(本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11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三萬元。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官魏大喨
法官李寶堂法官邱瑞祥法官林玉珮法官李文賢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中華民國1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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