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度司拍字第21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司拍字第21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08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7年度司拍字第218號聲請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非訟代理人丁○○相對人丙○○○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準用第873條定有明文。是抵押權人依此規定聲請拍賣抵押物,係屬非訟事件,法院所為准駁之裁定,無確定實體法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於債權及抵押權之存否,亦無既判力。故祗須其抵押權已經依法登記,且抵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為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至於實體上法律關係有爭執之人,為求保護其權利,應另提起訴訟,以求解決。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之被繼承人乙○為擔保債務,於民國(下同)96年1月15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3,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以擔保其與相對人丙○○○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經登記在案。又債務人乙○於95年3月10日邀同相對人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借款2,30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等,到期日為97年3月10日,自借款日起按月平均攤還本金及利息,如一次未履行,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乙○於96年12月20日死亡,上開抵押物又於97年4月24日因分割繼承登記過戶予相對人丙○○○,依民法第881條之11規定,本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詎清償期限業已屆至,且債務人等僅繳納利息至97年5月9日止即未再繳納,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即應全部清償,計尚欠本金2,205,000元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借據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本件聲請,經本院於97年6月4日發函通知相對人丙○○○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相對人於97年6月10日具狀陳稱本件借款均有依約按期正常繳息,聲請人於97年4月10日及97年5月12日亦主動自約定帳戶收取利息,可見本件借款尚未屆期云云,經本院命聲請人就其陳述內容表示意見,聲請人仍主張本件借款業於97年3月10日屆期,縱令相對人持續繳息,亦不影響聲請人主張借款到期之權利,契約亦不因此自動展延等語。
四、本件聲請,經核並無不合,應予准許。至於相對人如對實體上法律關係有爭執之事項,依首開說明,應另行提起訴訟,以求解決。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7月8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吳鴻銘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中華民國97年7月8日
書記官汪清文┌──────────────────────────────────────────────────────────────┐│附表:(土地)97年度司拍字第218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彰化縣│秀水鄉│東興││462-24│建│00│00│88.00│全部││└──┴───┴────┴────┴────┴────────┴─┴──┴──┴──────┴─────────┴──────┘┌─────────────────────────────────────────────────────────────┐│附表:(建物)97年度司拍字第218號│├──┬───┬───────┬───────┬───────┬─────────────────┬────┬───────┤│編││││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備考││││││││要建築材料│範圍│││號││││及房屋層數│合計│及用途│││├──┼───┼───────┼───────┼───────┼───────────┼─────┼────┼───────┤│001│503│彰化縣秀水鄉溪│彰化縣秀水鄉東│鋼筋混凝土造4│1層:50.03;2層:50.03││全部│││││心街280巷62號│興段462-24地號│層樓房│;3層:50.03;4層:21.││││││││││32;合計:1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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