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5年繼字第4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拋棄繼承權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繼字第446號聲明人寅○○○
丙○○戊○○上列2人共同兼法定代理人癸○○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丁○○住苗栗縣苗栗市維新里20鄰懷安3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聲明人癸○○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庚○○住苗栗縣○○鄉○○村○○路33之5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壬○○住苗栗縣○○鄉○○村○○路33之5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辛○○住苗栗縣○○鄉○○村○○路33之5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前列3人兼法定代理人子○○住苗栗縣○○鄉○○村○○路33之5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前列3人共同法定代理人己○○住苗栗縣○○鄉○○村○○路33之5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聲明人子○○住苗栗縣○○鄉○○村○○路33之5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午○○住新竹市○區○○里○○鄰○○○街○○號
5樓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兼法定代理人辰○○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法定代理人甲○○住新竹市○區○○里○○鄰○○○街○○號
5樓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聲明人辰○○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卯○○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巳○○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丑○○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前列2人共同兼法定代理人巳○○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法定代理人乙○○○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
住苗栗縣苗栗市福麗里23鄰鳳形68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聲明人等聲明拋棄繼承權事件,聲明人應於文到5日內補正:(一)因聲明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賴 張菊妹 收受聲明人等拋棄繼承通知之證據(如以存證信函通知,請提出合法送達其戶籍地址之回證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如以書面簽章方式收受通知,請受通知人蓋印鑑章並附印鑑證明書);(二)乙○○○法定代理丑○○之印章部分,請蓋印鑑章並附印鑑證明書,如已蓋印鑑章則請提出印鑑證明書。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12月14日
家事法庭法官伍偉華以上正本與原本無誤。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秀娟中華民國9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