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度除字第152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152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9月29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五二九號
聲請人甲○○代理人乙○○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四六二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程怡怡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B法院書記官楊舒惟~F0~T48┌──────────────────────────────────────────────────┐│股票附表: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五二九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京華超音波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D─0000000─││柒│柒仟│││││二一八九九│││││├─┼───────────────┼──────────────┼────┼───┼────┼───┤│2│京華超音波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D─0000000─││叁│叁仟│││││二0六二0│││││├─┼───────────────┼──────────────┼────┼───┼────┼───┤│3│京華超音波股份有限公司│八七─ND─0二四七三五││壹│壹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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