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5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546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蔡家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書記官陳秀鳳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9年易字第5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易字第546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蔡家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
書記官陳秀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