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度重附民字第6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5年重附民字第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乙○○被告甲○○上列被告因民國95年度訴字第2561號殺人未遂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5年12月14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王屏夏
法官王偉光法官彭全曄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吳詩琳中華民國95年12月14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